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是什么
这个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其实就是在说,如果被告自己想要上诉的话,就算他只上诉了一部分,也不会被判得更重。但是要是检察院或是自诉人那边觉得不对想上诉的话,那就没办法用这个原则。还有一种情况就是,被告自己上诉了,结果法院又把案子给打回来重新审理了。这种时候,除非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,检察院又补充起诉了,否则也不能加重被告的刑罚。总的来说,这个原则就是为了保护被告的上诉权利,让他们不用担心上诉会带来更多麻烦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
【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、辩护人、近亲属上诉的案件,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。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,除有新的犯罪事实,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,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。
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,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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